社會藉由司法而致穩定與和諧。然而,司法制度是否完善、司法活動是否妥善,以至司法能否保障正義和公正得到最大限度的維護與尊崇?—這些問題都是司法的社會職能能否實現之基礎。司法統計資料顯示,中國主法域內法院的司法活動在數量及品質上長期存在不穩定的波動起落現象,即「司法波蕩現象」;此現象恰是司法制度和司法活動狀況的客觀真實的反映。
本書分四篇對司法波蕩現象作遞進式的分析研究,先歸納其直觀表象,再分析其內在問題,繼而辨析其生成過程,最後論證基本的司法正義並探尋對司法波蕩的平抑之策。
司法波蕩現象早有存在,而法學界一直未有對此進行專門研究。本書針對司法波蕩作深入分析研究,對司法活動作歷史性梳理,歸納司法制度中的弊端,反映了中國進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要義。
本書分四篇對司法波蕩現象作遞進式的分析研究,先歸納其直觀表象,再分析其內在問題,繼而辨析其生成過程,最後論證基本的司法正義並探尋對司法波蕩的平抑之策。
司法波蕩現象早有存在,而法學界一直未有對此進行專門研究。本書針對司法波蕩作深入分析研究,對司法活動作歷史性梳理,歸納司法制度中的弊端,反映了中國進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