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或是新醫療技術,當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反應時,相關之通報規定、法律爭議該如何解決?醫療機構大量預先調製藥品之品質與用藥安全責任為何?健保雲端藥歷系統,「避免重複用藥、提升用藥安全及品質」的用心備受醫、法界質疑嚴重違反個資法,又該如何補救?由於醫、藥間欠缺信賴,臺灣現行醫藥分工制度,由雙軌制走向單軌制的可能性為何?以上於本書中均有詳細說明。此外,亦以藥師與護理人員間之獨立型及依賴型分工為例,進行信賴原則適用與否之探討;並就日本預防接種法修法後救濟內容的各項具體規定,以及臺、日雙方於管制藥品之管理規範在法規與制度上之異同做介紹。
王志嘉
三軍總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兼人體試驗審議會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國防醫學系副教授兼醫學人文教育中心主任
余萬能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藥事品質改革協會理事長
邱玟惠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臺灣醫事法學會理事長
朱益宏
中山醫療社團法人董事;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台灣醫院協會副理事長
簡俊生
前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局長
李志宏
藥事品質改革協會理事∕醫師
李荃和
執業律師、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古博仁
執業藥師、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十三屆理事長
劉又禎
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律師
許育瑋
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藥劑科藥師
林工凱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