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2月初以來,民間團體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多達64案的立法委員、市長、直轄市及縣(市)議員等公職人員的罷免案,為我國前所未見的大罷免潮。而桃園市的6席區域立法委員也全數遭提出罷免案,從提議、連署到投票階段,規模極其龐大,對選務機關來說,著實是行政量能的一大考驗。為完整保存本次罷免期間之重要紀錄與歷程,以作為爾後辦理各項選務之參考,本會特將期間各項工作重點編纂成冊。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隸屬於中央選舉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為受行政院監督之獨立機關,統籌辦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事務,以貫徹憲法保障民主法治及人民參政權。又中央選舉委員會為辦理選舉業務,依據該會組織法第9條規定,於直轄市、縣(市)共設6直轄市選舉委員會及16縣市選舉委員會,本會為其中之一,因此本會隸屬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組織屬性上,為由上而下一條鞭式獨立行使職權之行政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