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作為主權者,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的權利。而「參政權」正是現代立憲主義憲法中普遍受到保障的核心權利。然而,在憲政體制尚未穩固的臺灣,「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的主權者究竟如何界定?臺灣及離島居民是否真正擁有行使「憲法制定權力」的資格?現行的憲政秩序能否符合現代立憲主義基本原理?
本書將聚焦於參政權中的「選舉權」──涵蓋公務員的選定、罷免,以及被選舉權與公務就任權──透過逐條檢視與分析日本各級法院判例,以明確《日本國憲法》第十五條如何保障參政權,並探討選舉權的法性質、要件與基本原則。上述的論述更進一步延伸至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探討日本國家如何因應國際人權保障的義務,調整或回應選舉制度的挑戰。
本書呈現出「現代立憲主義」如何在憲政制度與國際人權規範間運作的全貌,為臺灣實踐「現代立憲主義」基本原理的未來與民主深化提供參照之具體案例。
本書特色
★聚焦參政權中的「選舉權」,逐條檢視與分析日本各級法院對《日本國憲法》與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相關判例。
★呈現「現代立憲主義」如何在憲政制度與國際人權規範間運作的全貌,為臺灣實踐「現代立憲主義」基本原理的未來與民主深化提供參照之具體案例!
本書將聚焦於參政權中的「選舉權」──涵蓋公務員的選定、罷免,以及被選舉權與公務就任權──透過逐條檢視與分析日本各級法院判例,以明確《日本國憲法》第十五條如何保障參政權,並探討選舉權的法性質、要件與基本原則。上述的論述更進一步延伸至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探討日本國家如何因應國際人權保障的義務,調整或回應選舉制度的挑戰。
本書呈現出「現代立憲主義」如何在憲政制度與國際人權規範間運作的全貌,為臺灣實踐「現代立憲主義」基本原理的未來與民主深化提供參照之具體案例。
本書特色
★聚焦參政權中的「選舉權」,逐條檢視與分析日本各級法院對《日本國憲法》與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相關判例。
★呈現「現代立憲主義」如何在憲政制度與國際人權規範間運作的全貌,為臺灣實踐「現代立憲主義」基本原理的未來與民主深化提供參照之具體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