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B 兩個非常重要的會計公報—IFRS9「金融工具」及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台灣的公開發行公司已經自2018年1 月1 日起,與全球適用IFRS 的國家同步正式適用。隨著這兩號公報的實施,金融管理監督委員會所發布的「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對於相關的會計報告表達及會計項目有更明確的規範。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對於這兩號公報的實施與應用,也即將發布更
詳細的應用釋例( 例如IFRS15 的合約資產、合約負債、及隨時間經過認列收入的工程合約及一般勞務合約等;IFRS9 債務人對於債務協商的會計處理等)。
基於上述的緣由,本書旋又有改版之需要。本書之下冊,共有9章(第12章至第20章),各章之修改內容簡述如下: ‧第12章「長期負債」:修改章首故事,並依IFRS9之規定,修改了債務協商之會計處理,並修改了相關釋例例及習題。
詳細的應用釋例( 例如IFRS15 的合約資產、合約負債、及隨時間經過認列收入的工程合約及一般勞務合約等;IFRS9 債務人對於債務協商的會計處理等)。
基於上述的緣由,本書旋又有改版之需要。本書之下冊,共有9章(第12章至第20章),各章之修改內容簡述如下: ‧第12章「長期負債」:修改章首故事,並依IFRS9之規定,修改了債務協商之會計處理,並修改了相關釋例例及習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