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題傾向
●傳統學說考題:以傳統學說及已經成熟的議題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共同訴訟之類型、當事人恆定、訴訟標的理論及既判力之差異、重複起訴禁止及一事不再理之適用、上訴不可分原則等。
▷這類題目多屬定論,近年出現比例已大幅下降,考出來就等於在送分,是無論如何都要把握好的基本題哦!
●實務見解考題:以特定的實務見解或比較著重實務運作慣例的程序事項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送達期間、上訴利益額之計算、判決確定時期之判斷等。
▷這類題目出題老師已鎖定某特定實務見解,回答上自然以了解並記憶該實務意見為主,準備上只須熟悉法條、實務的運作慣例,並利用肯、否兩說並列的方式作答即可,不一定要引出特定的實務字號哦!
●邱派考題:以邱聯恭老師所創建的理論作為出題背景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在具體的事例中運用法尋求說、程序主體權、適時審判請求權、程序利益保護論等上位的法理基礎,甚至下位的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方法論等程序操作方式進行回答。
▷困難在於:邱老師所建構起的理論具有一貫性的關係,如果沒有對各個法理基礎的內容及所對應的事例有充分的記憶及理解的話,常常會出現文不對題或語意空泛的回答。
▷近年來關於「爭點整理」、「確定判決效力之擴張」、「判決效力擴張於繼受人之範圍」等考題都可認屬於此類。
●新議題考題:學者基於已經成熟的通說,進一步深入探討而衍生出之題目,多半與出題老師專精的領域有關
▷例如:台大許士宦老師近來所著重的「確定判決(含既判力、執行力)效力之擴張」、「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繼受人之範圍」、「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等議題。
▷又如:政大姜世明老師所一向著重與證據領域有關之舉證責任減輕、證明妨礙、表見證明等原則;定暫時狀態處分之運作;調解、仲裁等紛爭外解決程序之適用等。
▷這些議題多半尚在發展中,所以出題重點會放在學理基礎觀念及老師獨門見解上。
☆架構編排
▷因應出題傾向,以「傳統學說」及「實務見解」為基礎骨幹
▷並以專題等方式補充「新議題」
▷在適當的範圍內,輔以或逕以「邱派理論」為論述
☆體例設計
▷程序定位 ▷本章綱要 ▷體系圖示
▷專題研究 ▷作者的話 ▷觀念補給
●傳統學說考題:以傳統學說及已經成熟的議題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共同訴訟之類型、當事人恆定、訴訟標的理論及既判力之差異、重複起訴禁止及一事不再理之適用、上訴不可分原則等。
▷這類題目多屬定論,近年出現比例已大幅下降,考出來就等於在送分,是無論如何都要把握好的基本題哦!
●實務見解考題:以特定的實務見解或比較著重實務運作慣例的程序事項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送達期間、上訴利益額之計算、判決確定時期之判斷等。
▷這類題目出題老師已鎖定某特定實務見解,回答上自然以了解並記憶該實務意見為主,準備上只須熟悉法條、實務的運作慣例,並利用肯、否兩說並列的方式作答即可,不一定要引出特定的實務字號哦!
●邱派考題:以邱聯恭老師所創建的理論作為出題背景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在具體的事例中運用法尋求說、程序主體權、適時審判請求權、程序利益保護論等上位的法理基礎,甚至下位的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方法論等程序操作方式進行回答。
▷困難在於:邱老師所建構起的理論具有一貫性的關係,如果沒有對各個法理基礎的內容及所對應的事例有充分的記憶及理解的話,常常會出現文不對題或語意空泛的回答。
▷近年來關於「爭點整理」、「確定判決效力之擴張」、「判決效力擴張於繼受人之範圍」等考題都可認屬於此類。
●新議題考題:學者基於已經成熟的通說,進一步深入探討而衍生出之題目,多半與出題老師專精的領域有關
▷例如:台大許士宦老師近來所著重的「確定判決(含既判力、執行力)效力之擴張」、「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繼受人之範圍」、「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等議題。
▷又如:政大姜世明老師所一向著重與證據領域有關之舉證責任減輕、證明妨礙、表見證明等原則;定暫時狀態處分之運作;調解、仲裁等紛爭外解決程序之適用等。
▷這些議題多半尚在發展中,所以出題重點會放在學理基礎觀念及老師獨門見解上。
☆架構編排
▷因應出題傾向,以「傳統學說」及「實務見解」為基礎骨幹
▷並以專題等方式補充「新議題」
▷在適當的範圍內,輔以或逕以「邱派理論」為論述
☆體例設計
▷程序定位 ▷本章綱要 ▷體系圖示
▷專題研究 ▷作者的話 ▷觀念補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