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專案審計報告揭露環境部為因應國內大型焚化廠升級整備期間,焚化處理量能減少而產生垃圾去化問題,補助地方政府設置機械化垃圾分選及前處理設施,將一般廢棄物產製成固體再生燃料(SRF),惟囿於無後續去化管道,仍有混於垃圾併燒或暫置分選場內;雲林縣政府運用垃圾分選設備產製廢棄物衍生燃料,產品品質未如預期,致業者使用意願不高,且去化管道有限等情事。經審計機關分別促請環境部及雲林縣政府研謀改善,環境部已持續完備SRF相關法制規範,增訂使用及污染防制規定,加強製造端及使用端之媒合作業,攜手各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拓展SRF去化管道,積極提升國內垃圾處理量能;另雲林縣政府於113年度與鄰近市縣環境保護局合作,提供SRF予鍋爐業者試燒,以拓展SRF銷售市場,逐步提升垃圾自主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