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教科書,將《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內容,區分各章節單元,輔以實務案例,進行詳細討論。為呈現《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色與問題,採取比較法的方式,主要比較歐盟2016年《通用個資保護規章》(GDPR)此一全新世代的法制,以及歐盟重要案例,以清楚看出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色與問題所在。因此,此書可作為學習《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教科書,也可作為理解歐盟GDPR之教科書。此外,本書也在若干地方比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美國《一九九六年健康保險可攜性和責任法》下之《隱私規則》與《資安規則》。
2022年8月,憲法法庭作出111年憲判字13號判決(健保資料庫案),推動了相關修法。一方面,個人資料保護法2023年5月、2025年11月兩度修正,宣示將設置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並增訂相關條文強化公務機關之個資保護措施、對公務機關之監督等。二方面,2025年12月立法院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以專法方式規定研究利用與退出權等。本書改版均納入這些新修法之說明。另對近年來個資法刑事追訴的過度使用,以比較法角度進行補充論述。
2022年8月,憲法法庭作出111年憲判字13號判決(健保資料庫案),推動了相關修法。一方面,個人資料保護法2023年5月、2025年11月兩度修正,宣示將設置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並增訂相關條文強化公務機關之個資保護措施、對公務機關之監督等。二方面,2025年12月立法院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以專法方式規定研究利用與退出權等。本書改版均納入這些新修法之說明。另對近年來個資法刑事追訴的過度使用,以比較法角度進行補充論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