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堅固的政治監督與公共參與基礎,就不會有健全的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的成熟與深化,主要建築在公民社會是否有成熟的公共參與;如果沒有發展成民主社會,就不會有堅固的政治監督與公共參與基礎,也不會有健全的民主政治。因此,在這些發展基礎之上,國家便會逐漸從以政商代議、政黨與政商利益為主的國家,發展成為以國家、社會長期利益為主的政治;也會從選舉動員(政黨與政商動員)國家,發展成為公民社會治理與政策動員的國家;並從政商代議國家,發展成為新公共代議國家。
在公共治理與地方治理的過程中,經由對政黨權力與能力、以及對政商結合的結構的批評,也會促成專業、私利與公共利益的合作與平衡,並從這些私利與公共利益的衝突及治理協議過程中,加深政治、政黨與代議者的權力責任,進而轉化政治與社會的衝突,而達成了政黨、政治與社會之間的協力合作與信任。甚至進一步也會促進各階層社會代表與代議者,與政黨及各階層議會代議者之間的協力合作與信任。經由這些公共治理參與的過程,更將有助於政經社會反省、和解與協力合作的增長,因而共同連結新政治、新政黨與新社會力量的發展,推展新政經社會的未來。
民主政治的成熟與深化,主要建築在公民社會是否有成熟的公共參與;如果沒有發展成民主社會,就不會有堅固的政治監督與公共參與基礎,也不會有健全的民主政治。因此,在這些發展基礎之上,國家便會逐漸從以政商代議、政黨與政商利益為主的國家,發展成為以國家、社會長期利益為主的政治;也會從選舉動員(政黨與政商動員)國家,發展成為公民社會治理與政策動員的國家;並從政商代議國家,發展成為新公共代議國家。
在公共治理與地方治理的過程中,經由對政黨權力與能力、以及對政商結合的結構的批評,也會促成專業、私利與公共利益的合作與平衡,並從這些私利與公共利益的衝突及治理協議過程中,加深政治、政黨與代議者的權力責任,進而轉化政治與社會的衝突,而達成了政黨、政治與社會之間的協力合作與信任。甚至進一步也會促進各階層社會代表與代議者,與政黨及各階層議會代議者之間的協力合作與信任。經由這些公共治理參與的過程,更將有助於政經社會反省、和解與協力合作的增長,因而共同連結新政治、新政黨與新社會力量的發展,推展新政經社會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