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論平等》這部著作中,勒魯以基督教三位一體的學說,圍繞平等問題,從歷史到現實作了系統考察和論述,認為平等是社會的基礎。他肯定法國大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說它的每一個詞都包含著深刻的社會內容。自由是人的生存權利,博愛是人的本性所充滿的感情,平等是兄弟般的相親相愛、互相幫助。這三個詞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只有當它們結合在一起時,它們才是「真理和生命的最妙的表達形式」。
勒魯認為,有兩條道路通向平等,一條是互相協商與和諧的道路,另一條是紛爭和混亂的道路。他贊成前一條道路,即通過社會不斷進步來實現平等,建立宗教社會主義社會。他在本書中所論述的平等思想、對於法國資本主義社會的揭露和批判以及關於克服不平等的一些設想,主要反映當時小資產階級和早期無產者對於當時現實社會的不滿和要求改變現狀的願望。這些論述與他的前輩聖西門等人的一樣,都帶有明顯的空想性。他是以最後一批空想社會主義者載入社會主義思想史史冊的。
勒魯認為,有兩條道路通向平等,一條是互相協商與和諧的道路,另一條是紛爭和混亂的道路。他贊成前一條道路,即通過社會不斷進步來實現平等,建立宗教社會主義社會。他在本書中所論述的平等思想、對於法國資本主義社會的揭露和批判以及關於克服不平等的一些設想,主要反映當時小資產階級和早期無產者對於當時現實社會的不滿和要求改變現狀的願望。這些論述與他的前輩聖西門等人的一樣,都帶有明顯的空想性。他是以最後一批空想社會主義者載入社會主義思想史史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