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每個建立起穩固統治、維繫時間較長的王朝,傳統上都至少有一部集思廣益、吸收前朝教訓且遵照當政君王的意志不斷的推敲修訂後完成,作為基本法的法典。而且,在君主專制的政治體制下,歷代君主往往以特別法的形式,頒布大批地位低於律典,但實際效力較高的法令。
如先秦時期的誓、誥,秦漢時期的令、詔,唐宋時期的格、敕,明朝的大誥、榜文,明清的條例等,名稱上雖迭有變更,但其實質則大略相同。後來,還出現了作為正式規範的令典、各種辦事細則和公文程序、法律解釋,以及各種形式的法規彙編等。
本書詳述與點評歷代法制的演進。上古時期的春秋戰國的學術百家爭鳴,在這個破舊立新的變革時期,法家思想家管仲、李悝、商鞅等人率先提出了「依法治國」主張,在實踐中積極變法,建立法制,樹立規範,訂定法則。透過立法和執法,依法治國,實現了由「刑」到「法」再到「律」的演進,其中包含有法律概念的逐漸清晰以及人們知識水準的發展,對後世封建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意義深遠。
如先秦時期的誓、誥,秦漢時期的令、詔,唐宋時期的格、敕,明朝的大誥、榜文,明清的條例等,名稱上雖迭有變更,但其實質則大略相同。後來,還出現了作為正式規範的令典、各種辦事細則和公文程序、法律解釋,以及各種形式的法規彙編等。
本書詳述與點評歷代法制的演進。上古時期的春秋戰國的學術百家爭鳴,在這個破舊立新的變革時期,法家思想家管仲、李悝、商鞅等人率先提出了「依法治國」主張,在實踐中積極變法,建立法制,樹立規範,訂定法則。透過立法和執法,依法治國,實現了由「刑」到「法」再到「律」的演進,其中包含有法律概念的逐漸清晰以及人們知識水準的發展,對後世封建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意義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