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來,中國行政審批制度經歷了漫長且複雜的變遷過程。根據相關研究報告統計,僅2002年至今這一時段,中國中央政府便先後開展了七輪大力度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地方各級政府開展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踐更是不勝枚舉。
在此過程中,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與變遷一方面受到了建立健全市場經濟體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等外在因素的深刻影響, 另一方面也是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重新配置行政權力、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能、妥善處理「政府—市場—社會」關係等內在因素推動的結果。歷經半個多世紀的變遷與演進,如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形成了諸多共識,其中最根本的一條是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努力達成「創新政府管理,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 努力為人民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的目標。
與行政審批制度變遷70年相伴隨的,除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的諸多成果,還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遭遇的一系列困境與矛盾。實際上,行政審批制度變遷與改革的過程, 就是不斷解決行政審批制度領域困境與矛盾的過程。因此,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仍將發生在未來時,實際是承認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仍面臨待解決的困境與矛盾。
在此過程中,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與變遷一方面受到了建立健全市場經濟體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等外在因素的深刻影響, 另一方面也是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重新配置行政權力、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能、妥善處理「政府—市場—社會」關係等內在因素推動的結果。歷經半個多世紀的變遷與演進,如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形成了諸多共識,其中最根本的一條是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努力達成「創新政府管理,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 努力為人民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的目標。
與行政審批制度變遷70年相伴隨的,除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的諸多成果,還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遭遇的一系列困境與矛盾。實際上,行政審批制度變遷與改革的過程, 就是不斷解決行政審批制度領域困境與矛盾的過程。因此,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仍將發生在未來時,實際是承認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仍面臨待解決的困境與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