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裁判品質,倡導法學研究,本會於民國八十五年起會同法治建設基金會合作舉辦首屆甄選法學論文,其後每年由本會繼續辦理。徵選論文主題以判例或解釋之研究為主,期使法學研究切合實務需要,以研究為中心,配合實務之檢討以改進審判素質,確立司法威信,俾供學術研究之參考。
歷年來之論文徵選,均為上乘之作,而經由法學專家仔細評審獲獎者,均為一時之選,法理精湛,極具參考價值。本書謹將第二十三屆及第二十四屆論文彙集付梓,期能對法治社會的建立,略盡棉薄之力。
序
臺灣的經濟奇蹟,乃舉世所稱羨,生活的富足,使我們的社會更加進步,然先父李模教授在多年前就十分憂慮,我們法治建設顯然跟不上經濟發展及民主運作的腳步,證諸目前社會亂象,亦讓人欽佩先父當年之灼見。為使讀者仍能一炙家父的理念,特將其親撰之原序文再次附印在本文之後,敬祈參酌。
先父認為臺灣為向前跨一步邁向先進國家之林,貫徹法治是唯一途徑。檢討過去法治不易貫徹的根本原因及障礙是法律專業人才的不足,因此先父自公職退休後,即積極推動並參與籌畫新制法律教育,由先父發起與趙廷箴文教基金會及東吳大學合作,於民國八十年假東吳大學創辦第一屆學士後法律碩士班乙組(民國八十九年更名為法律專業碩士班),以培育具有各領域專業知識,並兼備法律專業的人才。同年十二月更創設務實法學基金會,以宏揚法學、推行法治為基金會設立的宗旨,並以辦理法律推廣教育,獎助從事法學研究工作或教學,或委託並受託辦理法學研究或學術研討會等方式,來推廣法治觀念於社會。
然而,先父亦深切體認到司法解釋與判決的品質,對於法治觀念的推行舉足輕重,而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更源自於此。故為提升裁判品質,倡導法學研究,於民國八十五年起更進一步會同法治建設基金會合作舉辦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