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認為人們為了保護自身的自然權利,而透過社會契約建立政府。
然而人民非常有必要去理解暴政的面貌,以及暴政產生之前的種種徵兆。
人民需理解此種主動反抗的權利存在之正當性。
《政府論》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論文。第一篇內容主旨在批駁當時受到保守派人士與教會歡迎的羅伯特.費爾默爵士(Robert Filmer)提出的父權論述。洛克主張政府的權威只能建立在被統治者擁有的基礎之上,並且支持社會契約論。不過他也強調社會契約論是可以廢除的。
在第二篇某種程度上延續著第一篇的線索繼續發展。正因為第一篇徹底摧毀了費爾默的「君權神授」以及「君主制是唯一選項」的合理性,因此第二篇接續探討「政府的真正基礎」與「政治權力的本質」問題,洛克對這些高度爭議性的問題一一拆解、分析與提出回應。
然而人民非常有必要去理解暴政的面貌,以及暴政產生之前的種種徵兆。
人民需理解此種主動反抗的權利存在之正當性。
《政府論》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論文。第一篇內容主旨在批駁當時受到保守派人士與教會歡迎的羅伯特.費爾默爵士(Robert Filmer)提出的父權論述。洛克主張政府的權威只能建立在被統治者擁有的基礎之上,並且支持社會契約論。不過他也強調社會契約論是可以廢除的。
在第二篇某種程度上延續著第一篇的線索繼續發展。正因為第一篇徹底摧毀了費爾默的「君權神授」以及「君主制是唯一選項」的合理性,因此第二篇接續探討「政府的真正基礎」與「政治權力的本質」問題,洛克對這些高度爭議性的問題一一拆解、分析與提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