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責任原則,係現代刑法之基本法理,任何人僅為自己之不法行為,受刑法之非難評價,毋庸為他人之行為違法,負擔刑法之不利益歸責。單獨正犯之情形如此,數人參與犯罪之實行,形成之犯罪共同體,亦應如此。是以,參與理論之任務,應本於行為人之犯罪實行,非難之評價獨立性角度,觀察參與犯罪之各別行為人,不同之功能性參與分工作用,以真確正犯與共犯之角色定性,辨證個別之不法責任形成基礎。據此,藉由本書之內容論述,期能提供刑法之學習者,得以綜觀犯罪之參與論全貌,有助於司法之實務工作者,實現犯罪之各別參與人,行為責任個別之論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