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宗太和至開成年間,詔以楷書刻《周易》、《尚書》、《毛詩》、《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孝經》、《論語》、《爾雅》等十二經於國子監,共刻石227面、650252字,為五代、兩宋群經鏤板之所本。十三經之名與書目定於明神宗頒佈詔令欽定《十三經注疏》,而唐時以《孟子》為子書,並未列於群經,清陝西巡撫賈漢復遂據朱熹集注本集唐字補刻於石經之末。此外,唐石刻《禮記》以李林甫等改本〈月令〉冠首,非鄭玄之舊,久為學者詬病,本局別據松崎明復依宋本更刻者附列於卷末,使《小戴禮記》原編復完。經歷千年,十三經至此更臻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