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其起訴期間、請求對象、賠償範圍皆有特殊限制,不同於傳統民事訴訟,不僅一般民眾在利用上產生困惑,訴訟代理人或刑事辯護人也多僅初淺認識,受理案件的民刑事法官也常陷入「該如何處理」的窘境,加上被害人保護意識漸趨明確,增添附民訴訟之制度使用需求。本書先比較附民訴訟與傳統民事訴訟的程序利用異同,說明附民訴訟之特殊法理原則,再分別從附民訴訟的起訴審查、審理過程、判決結果,歸納整理目前實務見解,探照附民訴訟的使用誤區,俾供實務運作的參考與檢討。
.系統性整理,加入新近實務見解,供實務運作的參考。
.從制度利用與程序審查,探求附民訴訟的特殊性。
.避免未恰當使用附民訴訟所造成突襲性權益受損情形發生。
.系統性整理,加入新近實務見解,供實務運作的參考。
.從制度利用與程序審查,探求附民訴訟的特殊性。
.避免未恰當使用附民訴訟所造成突襲性權益受損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