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首五教儀》為天臺宗判教之作,天臺宗將佛教判為小、始、終、頓、圓五教,原文艱澀,爾後由清朝釋續法據原文再補註,因賢首五教儀六卷,聽眾未能全誦,故又略成此書,使學者易於練習,釋通理曾為增註,共六卷。
達天通理法師(1701~1782)
清代僧。河北新河人,俗姓趙。博通律、淨土、《楞嚴》、《法華》等,尤精於《華嚴》。曾於諸方講經弘戒。後於五臺山感見文殊。乾隆十八年(1753)任僧錄司,蒙賜紫衣。乾隆四十五年班禪喇嘛入京時,曾與之議論佛教大義,後受封為「闡教禪師」。乾隆四十七年示寂,世壽八十二。著有《楞嚴指掌疏》十一卷、《法華指掌疏》十卷、《圓覺新義疏》四卷、《金剛新眼》二卷、《五教儀增注》五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