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金融發展及金融市場變化迅速,金融管制法律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然而,金融管制法律在規範金融活動之同時,亦關乎人民基本權利之限制,甚至涉及刑事處罰,因此在法治國原則的架構下,金融管制法律仍應合乎合憲性審查標準。
本書以形式合憲性及實質合憲性角度檢驗,分別由學理面、釋憲實務面及審判實務面等諸多面向,深入分析現行金融管制法律之重要問題,並以近年來備受爭議之台灣存託憑證為例證,凸顯現行金融管制法律亟待解決之議題,期能供未來學術研究與司法實踐參考,亦可作為立法者在制定或修訂相關法律之借鏡。
本書以形式合憲性及實質合憲性角度檢驗,分別由學理面、釋憲實務面及審判實務面等諸多面向,深入分析現行金融管制法律之重要問題,並以近年來備受爭議之台灣存託憑證為例證,凸顯現行金融管制法律亟待解決之議題,期能供未來學術研究與司法實踐參考,亦可作為立法者在制定或修訂相關法律之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