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司法錯誤,人民有哪些尋求救濟的管道?而在被告、辯護人、救援團體都缺乏公權力來追查事證的時候,該如何找到新證據平反冤獄呢?
英國於1997年成立一個當時獨步全球的冤錯案救援機制「英國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Criminal Cases Review Commission)」,受理遭判罪的人民陳情,發動救濟。本書為英語世界第一本就該委員會運作情形進行的實證研究,由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教授Carolyn Hoyle及澳洲蒙納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Mai Sato共同撰寫,從個人、法律規範、組織文化、乃至於整體政治經濟等不同面向來探討委員會如何做成審查結果,帶領讀者認識委員會運作的面貌,也帶給我們冤案救濟制度比較法上的啟發。
英國於1997年成立一個當時獨步全球的冤錯案救援機制「英國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Criminal Cases Review Commission)」,受理遭判罪的人民陳情,發動救濟。本書為英語世界第一本就該委員會運作情形進行的實證研究,由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教授Carolyn Hoyle及澳洲蒙納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Mai Sato共同撰寫,從個人、法律規範、組織文化、乃至於整體政治經濟等不同面向來探討委員會如何做成審查結果,帶領讀者認識委員會運作的面貌,也帶給我們冤案救濟制度比較法上的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