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有幾個科學論點:第一,暴力犯罪多數源於社會自身。人在團體結構中的階級、權力與被對待方式,以及人類的疏離、迷亂、無根與異化等是暴力的主因;第二,暴力者確實有特殊的犯罪人格,稱之為反社會人格,他們沒有罪惡感,沒有同情心,對別人權利的傷害無所謂;第三,台灣因思覺失調而帶來的暴力事件一直都有,惟我們無從解釋發生原因,因此建議仍需從醫學及社區預防工作上解決;第四,暴力行爲中普遍存在著權力元素。黑幫暴力、強姦、家暴、宗教暴力、國家暴力,甚至校園霸凌等,施暴者利用暴力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至為明顯。作者完整蒐集台灣及國際間重大暴力事件,並深入解析之,是犯罪學、社會學、心理學系學生,以及實務工作者值得參考的一本專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