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報導上看到家庭暴力事件,通常看到的都是受害方遭受到毆打迫害等有形或無形的傷害,當受害方對著鏡頭或麥克風前哭訴自己的不幸時,大家聽到的是單方面的委曲,多會認為施暴者或加害方太可惡;但當受害方所展現出來的傷痛,燃起社會的同情心之時,有沒有人嘗試深入探討為什麼?為什麼加害方要如此以暴力傷害親人?而加害方的內心世界是否有人關心或嘗試聽其內心的話,畢竟消弭家庭暴力是終極目標,但也總有社會的聲音認為「受害人的可憐形象」讓大多數人或司法、社工等人員心理有所偏向,縱使暴力行為是不可原諒的,但加害人是不是也有其主張呢?如果不能找出家暴的成因而提前防堵,那何來談「消弭家暴」?
當然,暴力行為是絕對不能被接受的,但從媒體新聞報導發現,有時深入探討家暴案後,似乎發現中間有所多故事可能不是單一方的描述,而是仍須理解雙方各自的說詞與感受。目前臺灣大部份服務家暴的社工團體都是以受害方為主,而對於家暴加害方,似乎沒有一套系統或綜觀性的理論及實務方法,以致多頭馬車無法成為服務主流,也無法成為課堂上針對家暴加害人的完整教材,以致師資、治療師即使滿腹實務經驗,卻無法在學校殿堂中傳道授業解惑。
有鑒於此,擁有多年輔導經驗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社團法人中華人際關懷處遇協會理事長-謝宏林先生,經過一次次的討論、發想與試做,「鏡觀模式」終在106年有了雛形,再經過這些年實務操作的修正與轉化,不只看見參加家暴處遇團體成員的心 境產生變化,也讓團體帶領的治療師、聚思小組,甚至是深化小組的見習治療師等等,都深深體會經由「鏡子」的映照與掃描,也經由利他式的「面質」與「接納」的再詮釋,促發成員們重新認識自己,進而進入他(她)們願意自省的內心世界。之後,更將「鏡觀模式」的理論與實務經驗結合,編寫成這本《團體工作理論與實務:團體的看見群策共享處遇經驗-鏡觀模式的思維與運用》,希望能以一人之力服務一人,進而十人之力服務千人,並且匯集更大的力量,協助更多亟須拯救的家庭。
當然,暴力行為是絕對不能被接受的,但從媒體新聞報導發現,有時深入探討家暴案後,似乎發現中間有所多故事可能不是單一方的描述,而是仍須理解雙方各自的說詞與感受。目前臺灣大部份服務家暴的社工團體都是以受害方為主,而對於家暴加害方,似乎沒有一套系統或綜觀性的理論及實務方法,以致多頭馬車無法成為服務主流,也無法成為課堂上針對家暴加害人的完整教材,以致師資、治療師即使滿腹實務經驗,卻無法在學校殿堂中傳道授業解惑。
有鑒於此,擁有多年輔導經驗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社團法人中華人際關懷處遇協會理事長-謝宏林先生,經過一次次的討論、發想與試做,「鏡觀模式」終在106年有了雛形,再經過這些年實務操作的修正與轉化,不只看見參加家暴處遇團體成員的心 境產生變化,也讓團體帶領的治療師、聚思小組,甚至是深化小組的見習治療師等等,都深深體會經由「鏡子」的映照與掃描,也經由利他式的「面質」與「接納」的再詮釋,促發成員們重新認識自己,進而進入他(她)們願意自省的內心世界。之後,更將「鏡觀模式」的理論與實務經驗結合,編寫成這本《團體工作理論與實務:團體的看見群策共享處遇經驗-鏡觀模式的思維與運用》,希望能以一人之力服務一人,進而十人之力服務千人,並且匯集更大的力量,協助更多亟須拯救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