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版修訂要點
行政訴訟法於近年來歷經多次修正,尤其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公布,於一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施行之修正,其修正幅度相當大,茲舉其中要者,不但修正律師強制代理之部分,並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取消,改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法院),此外,亦使地方行政法院審理部分通常案件,更增設抽象法規審查制度之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以及調解等等。本次修正已對行政訴訟制度進行根本性變革,職是之故,本書內容亦應配合法律修正之部分進行增修,俾符現行法律規定。吳庚教授過世後,由本人負責修訂,因才疏學淺,舛錯難免,尚祈各方專家不吝指正。
行政訴訟法於近年來歷經多次修正,尤其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公布,於一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施行之修正,其修正幅度相當大,茲舉其中要者,不但修正律師強制代理之部分,並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取消,改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法院),此外,亦使地方行政法院審理部分通常案件,更增設抽象法規審查制度之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以及調解等等。本次修正已對行政訴訟制度進行根本性變革,職是之故,本書內容亦應配合法律修正之部分進行增修,俾符現行法律規定。吳庚教授過世後,由本人負責修訂,因才疏學淺,舛錯難免,尚祈各方專家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