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來自無,去至無,理法無常,虛實交錯,結論自明,諭示為主,無待論證,是為玄學。惟人間之學,當重於溝通及理解,結論之合理正當及具說服力,應係立基於裁決者論證過程之合理性及檢驗可能性。而在法學方法上,若欠缺法權力決定之授者與受者間存在一可溝通性、可檢驗性之足以透明化擔保之方法論,則法治國之法安定性,便難獲周全,又豈能不慎哉?
【作者簡介】
姜世明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吳從周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魏大喨
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游進發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學博士
張文郁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劉明生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曹志勛
北京大學法學院長聘副教授、博士生導師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王怡蘋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北京清華大學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