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是以文學作品作為探討法律的素材,以法學知識的觀點析論文學文本之中的法律問題,試圖在經典文學名著之中,剖析作者的法律意識,進而提出法律人的若干見解。
本書的出版,是希望在功利主義導向的法律教育以及司法實務中,能找回法學對於人文關懷的理想以及真善美聖的追求。希冀讀者能夠在閱讀的同時,品味著人性與法律的多變、思考著法律人的執拗以及反省著司法改革的怯弱,這便是這本書能夠給法律人最大的收穫。
【作者簡介】
作者
Bodo Pieroth
譯者
黃仁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簡介
基於對這片土地的認同與關懷,期待司法成為正義的捍衛者,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誕生了。1994年秋天,一群承襲1989年律師文聯團以來的改革派律師,在官方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之後,深切體認到司法改革的力量正如同其他任何一種改革一樣,必須是由下而上,勢必要經由民間的推力,才足以使得改革的夢想成為真實。於是,這群懷抱法律是實現正義理想的律師們立即成軍,正式集結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前身。
1995年11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籌備處正式成立,在1997年5月初正式完成財團法人登記。我們深信,司法改革的工作必須是全民的、行動的、持續的,有一天才能建立一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才能達到司法能夠實現正義的理想,因此,在我們正式成立後的今天,向對這片土地還有愛的您發出邀請,期待您加入我們的行列!
民間司改會網址:www.jrf.org.tw
【序】
譯者序
本書為作者博多‧皮浩特(Bodo Pieroth)在法律與文學的第二部曲,研究視野從德國轉向至美國,由一位德國法學者評論美國的法律與文學,可以預見本書將散發著比較法學的風采,特別是以跨越法文化和超越法繼受為特色的比較法學。在「司法作為法治國基石」的語境下,法治國的概念可能因美式(Rule of law)和德式(Rechtsstaat)有著不同的脈絡,此一脈絡的差異並不單單是法學理論的司法論證,更有著美、德在不同法律修辭下的敘事差異。特別是在自我實踐正義上,本書選取了E. L. Doctorow的《拉格泰姆時代(Ragtime)》用以致敬德國文豪Heinrich von Kleist所著的《米歇爾‧寇哈斯(Michael Kohlhaas)」》,布蘭登堡的兩匹黑馬轉化為美國的福特汽車,在多重隱喻下個人追求公平正義的今昔對比與美德比較,有著十分精彩的篇章。
本書分別從「法治國」和「司法審判」的兩個法律視角切入,而所挑選的文學作品不僅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桂冠,例如John Steinbeck的《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William Faulkner的《明日(Tomorrow)》和J. M. Coetzee的《等待野蠻人(Waiting for the Barbarians)》,亦有James Fenimore Cooper、Mark Twain、Dashiell Hammett、Jack London等聞名於世的暢銷作家,而兼具深度與廣度。除了以文學作為批判法律的傳統視角之外,Nathaniel Hawthorne《紅字(The Scarlet Letter)》一書更是美國法律與文學經典中的經典,梳理了美國清教徒移民在律法和法律之間的法意識,展現出法律與文學的美式典範,值得讀者細細品味。
再者,本書同時收錄了一篇特稿,由德國洪堡大學法學教授徐林克(Bernhard Schlink)所撰,其以電影《為愛朗讀》的原著小說家享譽盛名。在本書中則以「男人的正義和女人的正義」為題,評論Susan Glaspell的《女性陪審團(A Jury of Her Peers)》,而涉及正義是否有男女之分以及法律如何權衡,而重拾批判法學的女性觀點,檢視了美國法律與文學在審判的起點,探討陪審團對於正義的建構與重組,別具用心。
最後,當然必須由衷地感謝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於本譯著的費心付出,以及各位同仁對於書本內容一字一句的審閱與校正,還有感謝兩位研究助理,輔仁大學法律系碩士班李翊慈同學和德語系碩士班林律彣同學的細心校對。希冀本書的出版,能讓奉行比較法學為主流的台灣,開展對法律的想像,理解法律和文學在「說服」的修辭藝術,思考法律知識、法律詮釋與法律敘事的三者合一。
黃仁俊
國立清華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2024年立冬
【目錄】
序╱陳傳岳 1
奠定民主與法治的倫理基礎╱黃瑞明 3
譯者序╱黃仁俊 7
前言 9
第一章 法律在文明的邊界 001
第二章 國家失靈(Staatsversagen) 035
第三章 司法拒絕審判後,由自我來實踐正義(Selbstjustiz nach Rechtsverweigerung) 053
第四章 私人偵探作為實現法律制度的輔助工具(Der Privatdetektiv als Hilfsorgan der Rechtspflege) 077
第五章 服從法律/守法(Rechtsgehorsam) 093
第六章 不服從法律/不守法(Rechtsungehorsam) 123
第七章 公務員的守法意識與國家不法(Der rechtstreue Staatsdiener und staatliches Unrecht) 149
第八章 違背法律來避免危險(Rechtsbruch zur Gefahrvorbeugung) 177
第九章 歇斯底里的司法(Hysterische Justiz) 211
第十章 為反動派政治服務的司法(Justiz im Dienst reaktionärer Politik) 229
第十一章 法律上的罰與社會上的罰(Rechtliche und gesellschaftliche Strafe) 255
第十二章 在法律之中,人與人之間的連結(Menschliche Verbundenheit im Recht) 275
第十三章 有疑唯利被告(Im Zweifel für den Angeklagten) 297
第十四章 男人的正義,女人的正義(Gerechtigkeit der Männer, Gerechtigkeit der Frauen) 319
參考文獻 359
本書是以文學作品作為探討法律的素材,以法學知識的觀點析論文學文本之中的法律問題,試圖在經典文學名著之中,剖析作者的法律意識,進而提出法律人的若干見解。
本書的出版,是希望在功利主義導向的法律教育以及司法實務中,能找回法學對於人文關懷的理想以及真善美聖的追求。希冀讀者能夠在閱讀的同時,品味著人性與法律的多變、思考著法律人的執拗以及反省著司法改革的怯弱,這便是這本書能夠給法律人最大的收穫。
【作者簡介】
作者
Bodo Pieroth
譯者
黃仁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簡介
基於對這片土地的認同與關懷,期待司法成為正義的捍衛者,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誕生了。1994年秋天,一群承襲1989年律師文聯團以來的改革派律師,在官方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之後,深切體認到司法改革的力量正如同其他任何一種改革一樣,必須是由下而上,勢必要經由民間的推力,才足以使得改革的夢想成為真實。於是,這群懷抱法律是實現正義理想的律師們立即成軍,正式集結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前身。
1995年11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籌備處正式成立,在1997年5月初正式完成財團法人登記。我們深信,司法改革的工作必須是全民的、行動的、持續的,有一天才能建立一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才能達到司法能夠實現正義的理想,因此,在我們正式成立後的今天,向對這片土地還有愛的您發出邀請,期待您加入我們的行列!
民間司改會網址:www.jrf.org.tw
【序】
譯者序
本書為作者博多‧皮浩特(Bodo Pieroth)在法律與文學的第二部曲,研究視野從德國轉向至美國,由一位德國法學者評論美國的法律與文學,可以預見本書將散發著比較法學的風采,特別是以跨越法文化和超越法繼受為特色的比較法學。在「司法作為法治國基石」的語境下,法治國的概念可能因美式(Rule of law)和德式(Rechtsstaat)有著不同的脈絡,此一脈絡的差異並不單單是法學理論的司法論證,更有著美、德在不同法律修辭下的敘事差異。特別是在自我實踐正義上,本書選取了E. L. Doctorow的《拉格泰姆時代(Ragtime)》用以致敬德國文豪Heinrich von Kleist所著的《米歇爾‧寇哈斯(Michael Kohlhaas)」》,布蘭登堡的兩匹黑馬轉化為美國的福特汽車,在多重隱喻下個人追求公平正義的今昔對比與美德比較,有著十分精彩的篇章。
本書分別從「法治國」和「司法審判」的兩個法律視角切入,而所挑選的文學作品不僅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桂冠,例如John Steinbeck的《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William Faulkner的《明日(Tomorrow)》和J. M. Coetzee的《等待野蠻人(Waiting for the Barbarians)》,亦有James Fenimore Cooper、Mark Twain、Dashiell Hammett、Jack London等聞名於世的暢銷作家,而兼具深度與廣度。除了以文學作為批判法律的傳統視角之外,Nathaniel Hawthorne《紅字(The Scarlet Letter)》一書更是美國法律與文學經典中的經典,梳理了美國清教徒移民在律法和法律之間的法意識,展現出法律與文學的美式典範,值得讀者細細品味。
再者,本書同時收錄了一篇特稿,由德國洪堡大學法學教授徐林克(Bernhard Schlink)所撰,其以電影《為愛朗讀》的原著小說家享譽盛名。在本書中則以「男人的正義和女人的正義」為題,評論Susan Glaspell的《女性陪審團(A Jury of Her Peers)》,而涉及正義是否有男女之分以及法律如何權衡,而重拾批判法學的女性觀點,檢視了美國法律與文學在審判的起點,探討陪審團對於正義的建構與重組,別具用心。
最後,當然必須由衷地感謝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於本譯著的費心付出,以及各位同仁對於書本內容一字一句的審閱與校正,還有感謝兩位研究助理,輔仁大學法律系碩士班李翊慈同學和德語系碩士班林律彣同學的細心校對。希冀本書的出版,能讓奉行比較法學為主流的台灣,開展對法律的想像,理解法律和文學在「說服」的修辭藝術,思考法律知識、法律詮釋與法律敘事的三者合一。
黃仁俊
國立清華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2024年立冬
【目錄】
序╱陳傳岳 1
奠定民主與法治的倫理基礎╱黃瑞明 3
譯者序╱黃仁俊 7
前言 9
第一章 法律在文明的邊界 001
第二章 國家失靈(Staatsversagen) 035
第三章 司法拒絕審判後,由自我來實踐正義(Selbstjustiz nach Rechtsverweigerung) 053
第四章 私人偵探作為實現法律制度的輔助工具(Der Privatdetektiv als Hilfsorgan der Rechtspflege) 077
第五章 服從法律/守法(Rechtsgehorsam) 093
第六章 不服從法律/不守法(Rechtsungehorsam) 123
第七章 公務員的守法意識與國家不法(Der rechtstreue Staatsdiener und staatliches Unrecht) 149
第八章 違背法律來避免危險(Rechtsbruch zur Gefahrvorbeugung) 177
第九章 歇斯底里的司法(Hysterische Justiz) 211
第十章 為反動派政治服務的司法(Justiz im Dienst reaktionärer Politik) 229
第十一章 法律上的罰與社會上的罰(Rechtliche und gesellschaftliche Strafe) 255
第十二章 在法律之中,人與人之間的連結(Menschliche Verbundenheit im Recht) 275
第十三章 有疑唯利被告(Im Zweifel für den Angeklagten) 297
第十四章 男人的正義,女人的正義(Gerechtigkeit der Männer, Gerechtigkeit der Frauen) 319
參考文獻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