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編明代巡撫總督年表(中)
本冊收入西北地區、華中地區的巡撫總督年表,共有:26. 陝西巡撫、27. 寧夏巡撫、28. 甘肅巡撫、29. 延綏巡撫、30. 總督陝西三邊、31. 總督陝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軍務。32. 應天巡撫 / 蘇松巡撫 / 應安巡撫、33. 提督操江、34. 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35. 淮揚巡撫、36. 安廬巡撫、37. 總督鳳陽地方兼制河南、湖廣軍務、38. 浙江巡撫、39. 福建巡撫、40. 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等處海道地方提督軍務 / 巡視浙江兼制鄰近福建沿海地方、41. 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軍務 / 總督浙、直、江西軍務、42. 江西巡撫、43. 南贛巡撫、44. 總制江西( 浙江)、福建、廣東、湖廣及南直隸軍務都御史、45. 總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廣軍務。
本冊收入西北地區、華中地區的巡撫總督年表,共有:26. 陝西巡撫、27. 寧夏巡撫、28. 甘肅巡撫、29. 延綏巡撫、30. 總督陝西三邊、31. 總督陝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軍務。32. 應天巡撫 / 蘇松巡撫 / 應安巡撫、33. 提督操江、34. 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35. 淮揚巡撫、36. 安廬巡撫、37. 總督鳳陽地方兼制河南、湖廣軍務、38. 浙江巡撫、39. 福建巡撫、40. 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等處海道地方提督軍務 / 巡視浙江兼制鄰近福建沿海地方、41. 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軍務 / 總督浙、直、江西軍務、42. 江西巡撫、43. 南贛巡撫、44. 總制江西( 浙江)、福建、廣東、湖廣及南直隸軍務都御史、45. 總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廣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