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及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是民法與稅法共有的制度,但制度設立的目的並不相同,稅法直接引用民法的概念,很可能不符合稅法的公平正義,因此有具體的個案經憲法法庭宣告稅法的相關規定違憲,除了要求立法院修法外,更重要的乃是宣告在立法院修正案通過前,稅捐稽徵機關對此類案件的處理原則,因此,對遺產及贈與稅法制度產生重大的影響。目前稅捐稽徵機關已按憲法法庭的判決處理此類案件,在實務應用上有許多值得注意之處,最重要的乃是,不能再以過去的思維處理這類的案件。
作者結合產、官、學多年的經驗,以務實的觀點撰寫本書,對於辦理財產的贈與、遺產稅申報,以及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在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的實務應用,都有詳細的分析解讀。本書除從法院的判決整理司法的實務見解,對於司法實務上還沒有判決,但未來很可能產生的爭議問題,亦提出避免法律及稅務風險的規劃策略。本書適合律師、會計師、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記帳報稅代理人、國際理財規劃師及保險業從業人員等各領域的專業人士閱讀,能夠提供各專業人士於實務案件處理時的考量要點,具備極高之價值。
作者結合產、官、學多年的經驗,以務實的觀點撰寫本書,對於辦理財產的贈與、遺產稅申報,以及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在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的實務應用,都有詳細的分析解讀。本書除從法院的判決整理司法的實務見解,對於司法實務上還沒有判決,但未來很可能產生的爭議問題,亦提出避免法律及稅務風險的規劃策略。本書適合律師、會計師、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記帳報稅代理人、國際理財規劃師及保險業從業人員等各領域的專業人士閱讀,能夠提供各專業人士於實務案件處理時的考量要點,具備極高之價值。



















